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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求包养,可以当朋友处,也可以谈感情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晨夕    时间: 2017-5-5 12:45
标题: 求包养,可以当朋友处,也可以谈感情
  希望对方性格好,年龄不超过40岁,大方,尊重对方不抱有玩弄的心态。可以当朋友处也可谈感情, 最好是有素养的不要那种说话做事很凶很了不起的,如果不在宜昌要靠近宜昌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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